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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美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3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25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3分。
2、山东省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1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9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08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4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5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6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化课分数录至42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82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6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31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5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78名。并列37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1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72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2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3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文化分数录至43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66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37名,并列437名,文化分数录至495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215名,并列215名,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8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②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27分。
④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文化分数录至476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0名。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文化分数录至406分。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88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42分。
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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