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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白城师范学院吉林省一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文:
音乐学:351.4(综合分)
音乐表演:178.6(专业分)
广播电视编导:328(文化分)
美术学:532.4(综合分)
视觉传达设计:521.6(综合分)
环境设计:519.2(综合分)
艺术理:
广播电视编导:299(文化分)
美术学:504.2(综合分)
视觉传达设计:522.8(综合分)
环境设计:477(综合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吉林省的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吉林省的美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我校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看专业成绩。
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看专业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看文化课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看专业成绩。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