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及人物造型设计方向按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电影领域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授权。学院以培养高端影视人才为目标,以戏剧与影视学为学科基础、以创作为核心教学理念,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的专业培养模式。拥有高水平、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实验教学中心。
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专业学生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从第二年起可从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中选择主攻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的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影视领域内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竞争潜力,有的在影视行业中已崭露头角,成为新锐编导。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总计划: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25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人物造型设计方向)专业10名。具体招生省市及分省计划如下:
注:1.最终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2019年计划为准。
2.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3.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港澳台考生,参加我校面向港澳台学生单独组织的专业考核,详见相应的招生公告。
三、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五、其他
1.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人物造型设计方向)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咨询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1、6511209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3-65105206
网 址:zhaosheng.cqu.edu.cn
邮 箱:zhaosheng@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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