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以此排序。
艺术类本科安排在本科提前B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相关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2016年浙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为65分。综合分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录取规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