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8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8〕7号)要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2018年报考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
贵阳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8年成都师范学院艺术类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2018海口经济学院黑龙江省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
2017贵阳学院贵州省内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以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为先。如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无具体录取规则,我校按照本科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名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