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2019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2019年我省艺术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2019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2019年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普通文、理科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前,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文化课成绩最低不低于150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精神,从2021年起,我省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划定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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