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
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 “省级联考”)。现将艺术类省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考试资格
凡符合我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9〕16号)文件规定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考试。
1、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级联考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美术、音乐、舞蹈类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各市招办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8日 上午: 色彩 8:30—11:30
下午:素描 14:30—17:00
速写 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11月22日